本人4月10日入职,公司6月初辞退,公司是做北冰洋汽水的,我进公司之前,有一些未结款单子,在5月初公司把单子给我去收款,在我就职期间,还有单子未收回,公司辞退后,3个月的时间没有工资,被告知,公司的未结款不能收回来的,全部由我来承担,包括一些过期的汽水损失,也由我来承担。这合理吗?
律师解析 租赁房屋漏水造成楼下的损失谁来承担,要结合房屋漏水原因来确定。 (1)如果是房屋装修的原因造成的漏水,殃及楼下,造成的损失应有房东负责。 (2)由于水管老化、管件松动而漏水,房东没有及时更换,并且房客刚搬来并不知情。由漏水致使楼下损失,这个是房东的责任,房客不承担责任。 (3)房客发现水管老化,房东没有及时更换,造成的楼下损失,应视由房东负主要责任,房客负次要责任。 (4)如果是房客因忘记关水管或使用不当,造成的楼下的漏水损失应由房客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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