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李琦—高级律师 回复:我理解您目前的处境和心情。从法律角度来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这包括物质上的供养和精神上的慰藉。根据《民法典》第26条和第1067条,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这里的赡养不仅指经济支持,也包括生活照料和精神关怀。您女儿作为独生子女,确实有义务关心您的身心健康。不过在实际操作中,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探视频率的具体标准。建议您可以: 1. 先和女儿坦诚沟通,表达您的真实需求和感受 2. 考虑通过居委会或亲友协助调解 3. 如果确实存在严重不履行赡养义务的情况,可以寻求法律援助目前建议您保留好相关医疗证明,记录女儿探视情况。如果协商不成,再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您现在的身体状况需要家人关心,建议先从亲情角度多沟通。需要进一步帮助可以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