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李琦—高级律师 回复:关于公司合营前的工龄计算问题,需要结合具体政策和历史背景来看。根据我国现行规定,1958年公私合营前的个体经营时间,一般不能直接算作连续工龄。但实际操作中有些特殊情形可以认定: 1. 如果当时有正式招工手续或劳动部门登记备案,可能被认定为工龄起点 2. 部分地区对公私合营时的"带店入股"人员有特殊政策,可能将经营年限折算工龄 3. 退休审批时社保部门会核查原始档案,关键看档案里是否有相关记载 建议您先做两件事:一是到当地档案馆查找1958年前后的公私合营档案,看是否有您或店铺的登记材料;二是持身份证到社保局申请工龄认定,工作人员会调取原始档案核查。如果材料齐全,可以尝试申请工龄认定,但要做好可能需要补充证明的准备。 这类历史遗留问题往往需要个案处理,如果有当时的营业执照、纳税记录等辅助材料,会对认定更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