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李琦—高级律师 回复:根据您描述的情况,单位支付的加班费确实可能存在问题。我来帮您分析一下: 按照《劳动法》规定,休息日加班应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报酬。以您3900元月薪计算,日工资约为179元(3900÷21.75天),时薪约为22.4元(179÷8小时)。因此周六加班每小时至少应支付44.8元(22.4×200%),而单位只给8元/小时明显低于法定标准。 建议您: 1. 先核对劳动合同和考勤记录,确认实际加班时长 2. 保留加班通知、打卡记录等证据 3. 可以温和地向单位人事部门提出异议,要求补足差额 4. 如协商不成,可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这种情况在中小企业比较常见,但确实是违法行为。您完全有权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