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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土地承包经营模式的改革,越来越多的农民将农村土地的经营权承包给愿意承包的单位或个人。然而,随着国家对土地的重视,土地的价值越来越明显,一些农民想要解除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这时需要有一定的法律依据才能很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下整理的有关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解除法律依据,供您参考。
一、合同法
第九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九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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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村中,有很多人都会有属于自己的一片土地,有些不用的土地会拿去给别人承包出去。土地承包是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达成的,关于土地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那么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协议书怎么写呢?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协议书
依据_________省_________农场_________文件规定,为明确土地所有权与土地承包经营权,特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双方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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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国家鼓励农村土地承包,这样可以使农村闲置土地得到更好的利用,发挥其规模效益。个人如果想承包农村土地进行扩大生产的时候,需要同当地村委会签署一份个人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明确承包的相关注意事项。那么怎么写个人农村土地承包合同?
个人农村土地承包合同
甲方: 村民委员会
乙方: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乙方通过 方式取得甲方荒滩荒山(林地)的承包经营权,经双方共同商定,达成如下协议,特立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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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工业用地在符合一定的条件下是可以进行转让的,但是转让工业用地的时候必须遵守相应的流程才行,那么大家知道工业用地转让手续怎么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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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拨土地使用权是土地使用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所取得的或者无偿取得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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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相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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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农民讨论最多的是老宅基地能不能确权,在此,国家出台过《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其中第六条明确规定,已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本农民集体成员、非本农民集体成员的农村或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农村宅基地的,可按规定登记发证。但要在发集体土地使用证时,注明: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农村土地承包期限到期后,如果想继续承包该土地,可以向发包方申请继续承包,并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对耕地、林地和草地等实行统一登记,登记机构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法律依据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国家对耕地、林地和草地等实行统一登记,登记机构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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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行统一安置的,土地补偿费归该集体经济组织。放弃统一安置,实行安置补助费支付给被征地农民,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被征地农民;实行平均分配,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
(2)已经实行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的,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该土地股份合作制组织的全体股东。
(3)农村土地没有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仍然实行统一经营的,其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组织的全体成员。
(4)征收、征用集体经济组织采取其他方式承包的果园等土地,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组织。
(5)征收、征用集体经济组织的机动地,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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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放弃继承权公证的申请。
继承权是公民的一项重要民事权利,是公民依法继承他人遗产的的权利。因此,放弃继承权公证必须由继承人亲自为之,不允许他人代理,当事人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公证处可派公证员到遗嘱人的居住地办理。
二、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2)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
(3)当事人享有继承权的证明,例如本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被继承人的遗嘱等
(4)本人签字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5)公证员认为需要的其他材料。
三、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应当注意的问题有:
(1)当事人的身份属实,要有完全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2)当事人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真实、合法,没有受欺诈、胁迫,没有违反法律的规定
(3)公证处要向当事人讲明他的权利、义务以及放弃继承权的法律后果,使当事人对自己行为的性质和将要产生的影响有明确的认识,并将其记录在谈话笔录中,让当事人核对并签名
(4)当事人放弃继承权不应附带其他条件或将自己放弃的权利转移给他人。
四、放弃继承权公证的管辖。
当事人申办放弃继承权公证,应当到其住所地或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