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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行政诉讼法

最新行政诉讼法

说到诉讼法,大家首先而想到的就是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其实行政诉讼在我国也是非常常用的,只是很多人对行政诉讼并不了解而已。下面律图小编为大家介绍了行政诉讼的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23.09.16 579768人阅读
1

行政诉讼时效

一般来讲,当事人应当在知道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起诉。

当事人申请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但在紧急情况下请求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起诉的期限不受60日限制。

一般来讲,当事人应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诉讼权利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如果不知道的,则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1年内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不知道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到人民法院起诉的期限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计算。对涉及不动产的具体行政行为,如果在具体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20年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对其他具体行政行为,如果在具体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5年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不服的,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有哪些?

(一)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三)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

(四)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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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行政诉讼期限

在生活中,有很多双胞胎由于长得很相像,搞得人们晕头转向,难以区分,在法律中也是如此,有很多法律概念容易混淆,比如行政复议期限行政诉讼期限。

一般期限。

(1)《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 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申请行政复议后的一般诉讼期限为行政复议期满后十五日。

(2) 该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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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第三人

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一样,也是可能存在诉讼第三人的,但是很显然行政诉讼中的第三人与民事诉讼中的第三人,法律地位不同,而具体的认定也是有所差异的。那么行政诉讼第三人的认定是怎样的呢?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行政诉讼第三人是因与被提起行政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通过申请或法院通知形式,参加到诉讼中来的其他公民、法人 或者其他组织。提起行政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必须直接影响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特定权利和利益,才能视为行政诉讼意义上的“利害关系”。公民、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家行政机关之间存在的法律关系。这种法律关系既有第三人与被告之间的行政法律关系,也有第三人与原告之间的行政法律关 系,还包括第三人与原告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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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答辩状

在行政诉讼中,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针对起诉状、上诉状或申诉状的事实和理由,进行自己的回答并提出反驳理由,由此提供的书面文件就是行政诉讼答辩状。那么行政诉讼答辩状格式具体是怎样的呢?

行政诉讼答辩状

答辩人:

名称:____地址: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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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行政诉讼终审不服怎么办

行政诉讼终审不服怎么办,是就只能这么算了吗?其实,不是的,只要符合相关的条件,是可以申请再审的,而且再审的判决会对案件重新整理,进行判定。

行政诉讼中当事人对法院终审裁判认为有错误不服的,可以申请再审,相关规定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九十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

第九十一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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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对于公司我们大家都知道都会有一个人,那个人就是叫做法人。法人是至关重要的存在的,因为公司方面中的任何的一些事务基本上都是要通过法人来解决的,而且任何的法律问题也是要找法人的。那么律师能否做《公司法》定代表人呢 根据《合伙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规定:合伙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不得从事其他任何经营性活动。律师在执业期间不应担任企业职务,参与企业的管理,从事经营性活动。所以,律师不能成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依照公司章程规定,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注册,代表法人实施民事行为,并以法人的名义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签字人。担任法定代表人基本条件如下: 其一,必须是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其二,必须是在公司担任董事长或执行董事、经理职务。 《合伙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四条 合伙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应当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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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 解析: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征用耕种不满3年的开荒地,为其所在村(组)耕地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3至4倍;耕种3年以上的,按照耕地补偿。征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为其所在村(组)耕地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5倍。征用其他土地的,为其所在村(组)耕地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2至3倍。 2、征用耕地以外的其他土地的,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征用农用地的,为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3至4倍;征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的,为其所在村(组)耕地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2至3倍。征用荒山、荒地的,不支付安置补助费。 3、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和附着物的补偿费标准:被征用耕地上的青苗,按照当季作物的产值补偿;多年生作物,按照其年产值补偿;无青苗的,不予补偿。鱼苗放养2年以上的,不予补偿;不足2年的,按照放养鱼苗费的3至4倍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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