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政诉讼法的受案范围是指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的权限范围。
2、我国行政诉讼法确定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的范围的原则是:
(1)从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出发,适当扩大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的范围;
(2)正确处理审判权和行政权的关系。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应当依法进行审理,但是不应当代替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以保障行政机关依法有效地进行行政管理;
(3)由于当前我国的行政法还不完备,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还不够健全,因而对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的范围,还不宜规定过宽,而应逐步扩大。
徐州律师服务动态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