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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听证

行政许可听证

司法实践中,当事人如果对政府作出的行政许可不满意时,可以申请行政许可听证,这是公民的一项权利,不过我们也要注意,申请行政许可听证是要满足一定条件才行的,那么具体说来行政许可听证的条件有哪些呢?

2023.09.21 123207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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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听证的条件

相信大家对听证都不会陌生,我国行政机关经常会召开听证会,听取公众的意见,这是我国政府管理越来越民主的表现。什么情况下会需要举行听证呢?下面律图小编将为您介绍我国行政许可听证的条件,希望对您了解我国的听证制度有一定的帮助。

一、在什么情况下需要组织听证?

行政机关作出影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五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二十日内组织听证。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二、主动举行听证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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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听证费用

对于行政许可,相信不少朋友都有所耳闻,或多或少的都有所了解。但是对于行政许可的结果不赞同的,可以申请行政许可听证,但是举行行政许可听证也会产生一笔费用,这就是听证费。对于这笔听证的费用来说,该由谁来买单呢?接下来,律图小编将详细介绍下和行政许可听证费用有关的知识。

一、行政许可听证费用

行政许可听证程序是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前,给予当事人就重要事实表示意见的机会,通过公开、公正、民主的方式达到行政目的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就听证事项的适用范围、应当听证的事项等作出了规定,明确规定了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不承担行政机关听证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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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听证回避

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政府在做出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行政许可前,要组织行政许可听证,征询公共意见。同时,有利害关系的行政人员要主动申请回避,那么行政许可听证回避原则是什么?

行政机关应当指定该审查行政许可的工作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为听证主持人;申请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认为主持人与本行政许可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回避系指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因其与所处理的行政事务有利害关系,为保证实体处理结果和程序进展的公正,依法暂停其职务的行使的制度。任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都是生活在社会中的,社会关系的复杂性使其行使职权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与其所处理的行政事务存在一定利害关系的,尤其是公务员在其出生地或者长期在一个地方、一个岗位任职的情况下,这种情况更为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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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听证相关咨询

你好关于行政主体的职权与职责的区别是什么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关于行政主体的职权与职责,人们常从不同的角度加以归纳。 一般认为行政主体的职权可分为抽象的权力和具体的权力。前者如制定规章和一般规范性文件;后者如对具体的人或事做出处理。另外,行政主体具有优越的地位,享有行政优益权。同时,行政主体的职权与职责具有统一性。行政主体有义务合法公正地行使职权;否则,将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我想问一下关于专利复审行政复议期限是多长时间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行政复议法》第9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H的除外。《行政复议规程》在规范层次上仅属于部门规章,并非该条中所指的“法律”,鉴于《专利法》对专利行政复议的期限未做特别规定,所以,不管是第一类专利行政复议,还是第二类专利行政复议,都遵照该60日的规定,但是,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前款所述期限的,该期限自障碍消除之H起继续计算。

了解一下厂房拆迁有什么政策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最新厂房拆迁政策是应当以相关房产证明登记的建筑面积为计算标准。因为历史原因无法办理房产证明和土地证明的,可经实际丈量确定。房屋、建筑物的价值一般应由拆迁人、被拆迁人共同委托评估公司,评估公司根据相关评估技术标准,确定房屋、建筑物的实际价值。低于城市房屋拆迁最低补偿单价标准的,以最低补偿单价标准计算。并依照有关补偿口径,计算房屋、建筑物实际应得的补偿费用。

咨询下对于行政拘留最长时限是多少时间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2、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3、七八周岁以上的; 4、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该条对于适用对象作了消极性的排除规定,即对于符合某些特定情形的人员,行政拘留对其不适用,以体现人文关怀。《治安管理处罚法》直接关于行政拘留制度的规定就是上述几个条文,其他都是针对某种具体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能否适用行政拘留的规定。行政拘留是法律一种最严重的处罚手段,有时候不严厉一点就没有人会长记性,这一点可以代表法律的权威性,我国法律有一种威慑人的魅力也正是由于它的公正性和严谨性,但在它一丝不苟的背后却温暖了千千万万的公民,是我国社会发展的精神支柱。 《刑法修正案十一》实施后,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从十四周岁下调至十二周岁。原《刑法》第十七条中增加一项: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请问行政处罚可以调解吗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行政处罚是单方面行政行为,所以是不可以进行调解的,但在决定下达前,双方如果达成和解可以减轻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下达后,不能免除民事赔偿责任,侵权人仍然需要对受害人进行民事赔偿。按照法律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下达前,侵害人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但行政处罚决定书下达后,就不能再适用此项规定行政处罚是单方面做出决定。调解是针对争议诉讼双方。从程序上讲没有调解的法定程序,但在处罚决定下达后当事人不服提起行政复议,在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自愿达成和解的,行政复议机构应当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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