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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行为的分类

行政行为的分类

众所周知,行政行为是可以分为很多种类型的,但是具体可以分为哪些,很多人对此都不清楚,针对这个问题,律图小编为大家介绍了行政行为的分类以及相关知识,大家有兴趣的可以阅读下文了解。

2023.09.20 30848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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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行为的分类标准

现在很多人对行政行为并不陌生,行政行为在大体意义上他分为两类,一类是内部行政行为,另一类就是外部行政行为。内部行政行为呢是针对内部行政人员的,那么外部行政行为呢,肯定就是针对一般大众的了。那行政行为的分类标准是什么呢?

1、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这是基于行为适用范围对行政行为所作的一种划分。

抽象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制定法规、规章和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等行政规则的行为。

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针对特定的对象,就特定的事项所作出的处理决定。

抽象行政行为的种类,可以分为执行性、补充性、自主性几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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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行政行为的分类

政府行政行为有很多种分法,其中有具体行政行为和抽象行政行为之分。具体行政行为简单说就是政府行使行政权,对特定的个人,公司或者其他法人组织作出有关其权利义务的单方行为。具体行政行为又能细分,那么政府行政行为的分类具体有哪些?

一、按行为性质划分,可分为:

(1)设定权利或者义务的行为。包括赋予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行为,如颁发营业执照可以使一个新的民事主体诞生;设定某一权利或义务的行为,如对甲公民发放房屋产权证书。

(2)剥夺、限制权利或撤销义务的行为,对公民、组织已有的能力或权利,行政机关可以剥夺,如吊销某企业的营业执照;也可以限制,如海关扣留某走私嫌疑人是限制其人身权利,扣留他的进出境物品,是限制其行使财产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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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行为的效力

行政行为是一种是一种非常重要的行为,因为行政行为可以产生法律效力。法律是对所有人都有着约束,防止不法行为的产生。不过,有许多人对行政行为不太了解。比如行政行为的效力有哪些?

(1)行政行为具有确定力

行政行为具有确定力是指有效成立的行政行为,具有不可变更力,即非依法不得随意变更或撤销和不可争辩力。

(2)行政行为具有拘束力

行政行为具有拘束力是指行政行为成立后,其内容对有关人员或组织产生法律上的约束力,有关人员或组织必须遵守、服从。主要表现为对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的拘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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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行为的撤销

随着我国公民法律意识的增强,对损害公民利益的行政行为敢于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通过了解与学习行政行为的撤销的含义、条件和法律后果,帮助公民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的规定,作出的行政行为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超越职权滥用职权、明显不当的,法院可以判决撤销或者部门撤销行政行为。

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一)主要证据不足的,行政行为合法要件缺损。合法的行政行为必须具备三个要件: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三者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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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象行政行为的分类

对于一般普通人民群众来说,提起抽象行政行为的分类都可能会觉得非常陌生和不了解。

根据不同的标准,我们可以将作不同的分类。以抽象行政行为的制定依据、内容和目的为标准,可以将抽象行政行为分为制定执行性、补充性、试验性行为规则。以抽象行政行为的权力来源为标准,可以将抽象行政行为分为依授权制定行为规则的行为和依职权制定行为规则的行为。

最常见的分类是以抽象行政行为的规范程度与效力等级为标准所作的划分。即:

1、行政机关的行政立法行为。指制定发布规和行政规章的行为。

2、行政机关除行政立法行为以外的其他抽象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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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关于行政主体的职权与职责的区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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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行政主体的职权与职责,人们常从不同的角度加以归纳。 一般认为行政主体的职权可分为抽象的权力和具体的权力。前者如制定规章和一般规范性文件;后者如对具体的人或事做出处理。另外,行政主体具有优越的地位,享有行政优益权。同时,行政主体的职权与职责具有统一性。行政主体有义务合法公正地行使职权;否则,将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你好问一下债权债务抗辩权的种类怎么区分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抗辩权根据作用不同,可以分为永久性的抗辩权和延期性的抗辩权。 所谓永久性的抗辩权是指权利人有永久阻止他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举个例子:诉讼时效届满后,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时,债务人可提出诉讼时效届满的抗辩,这种抗辩权在任何时候都可以行使,因此叫做永久性的抗辩权。延期性抗辩权是指权利人在一定时间一定条件下可以提出抗辩,而不是永久可以抗辩。 延期性抗辩权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还有先诉抗辩权等。先诉抗辩权是在一般保证中保证人享有的一项权利,跟前三种抗辩权的性质还不太一样。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这三种抗辩权都属于一时性(延期性)的抗辩权,又名双务合同中的抗辩权,它们只是在双务合同中适用。

我想问一下关于专利复审行政复议期限是多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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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行政复议法》第9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H的除外。《行政复议规程》在规范层次上仅属于部门规章,并非该条中所指的“法律”,鉴于《专利法》对专利行政复议的期限未做特别规定,所以,不管是第一类专利行政复议,还是第二类专利行政复议,都遵照该60日的规定,但是,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前款所述期限的,该期限自障碍消除之H起继续计算。

了解一下厂房拆迁有什么政策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最新厂房拆迁政策是应当以相关房产证明登记的建筑面积为计算标准。因为历史原因无法办理房产证明和土地证明的,可经实际丈量确定。房屋、建筑物的价值一般应由拆迁人、被拆迁人共同委托评估公司,评估公司根据相关评估技术标准,确定房屋、建筑物的实际价值。低于城市房屋拆迁最低补偿单价标准的,以最低补偿单价标准计算。并依照有关补偿口径,计算房屋、建筑物实际应得的补偿费用。

咨询下对于行政拘留最长时限是多少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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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2、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3、七八周岁以上的; 4、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该条对于适用对象作了消极性的排除规定,即对于符合某些特定情形的人员,行政拘留对其不适用,以体现人文关怀。《治安管理处罚法》直接关于行政拘留制度的规定就是上述几个条文,其他都是针对某种具体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能否适用行政拘留的规定。行政拘留是法律一种最严重的处罚手段,有时候不严厉一点就没有人会长记性,这一点可以代表法律的权威性,我国法律有一种威慑人的魅力也正是由于它的公正性和严谨性,但在它一丝不苟的背后却温暖了千千万万的公民,是我国社会发展的精神支柱。 《刑法修正案十一》实施后,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从十四周岁下调至十二周岁。原《刑法》第十七条中增加一项: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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