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价值:声明:为本北京海淀医疗律师亲办案件。医疗纠纷律师亲自撰写司法鉴定陈述意见,并亲自出席进行阐述和回答询问,并当场指出医方的问题。鉴定意见支持了上述主张,认定原因力大小为共同。法院开庭,医院对鉴定意见不服,认为即使存在过错也应为轻微责任,本医疗律师据理力争,指出关键性的医疗过错的节点问题,最终,法院采纳了丁律师的观点,不能排除医方第一次手术操作与患者损害后果的关联性,手术过于积极,未尽告知义务交代替代性诊疗方案,第一次手术后没有尽到密切观察注意义务等。判决医方应承担50%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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