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咨询 > 找律师 > 福建律师 > 福建婚姻家庭律师
  • 福建婚姻家庭律师-林鸿传律师
    福建奥鸿律师事务所 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万象城三期15号楼511.512
    5.0
    帮助人数:9999+
    #律师标签:有团队,主任律师,涉外代理经验,办过大案,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
    158-0607-2491
    更多> #律师简介:林鸿传律师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福州大学法律硕士,2011年开始执业,现为福建奥鸿律师事务所主任,林鸿传律师具备深厚的法学功底,在民商事领域办理了大量的涉外婚姻、涉外继承、涉外债权债务纠纷,精通各种国内诉讼及非诉讼案件,在十多年司法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与诸多的办案技巧,并总结出了有效的办案方法与办案模式,深受好评。本律师擅长交通事故理赔、离婚诉讼、人身损害赔偿、借贷纠纷、劳动工伤纠纷、各类侵权、工程纠纷、债务、遗产继承.合同纠纷等民事诉讼及行政纠纷,并提供各类资信调查、工商查档、代书等非诉讼类法律服务,林鸿传律师现为多家大型企业的法律顾问,常年为中小企业提供法律帮助。在刑事领域,本律师一直亲自办案,先后办理了300多起刑事案件,从大量的刑事案件中形成了自己切实有效的办案经验,本律师一直秉承受人之托定当竭尽所能,第一时间进行刑事会见,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第一时间争取取保候审,在阅卷后及时在整理卷宗,并研判与分析案件,根据案件证据、被告人的情节、作用为当事人作出有效辩护,成功办理多起强奸、抢劫、贩毒、走私、诈骗、盗窃、敲诈勒索,职务侵占、聚众斗殴、故意伤害、贪污、猥亵、拐卖儿童、妨害信用卡管理、破坏计算机系统、涉黑涉恶、套路贷、金融诈骗、开设赌场等众多常见性犯罪案件辩护工作,其中,多起取得不起诉,取保候审,缓刑等良好的辩护效果。林鸿传律师十分注重实践与理论相结合,多次发表论文,曾多次接受福州电视台法眼栏目,福建电视台《与法同行》、新闻2100、福建新闻频道律师在现场、都市报等栏目专访,并在多家媒体发表过法律意见,经常为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获得广泛好评。林鸿传律师热衷公益,现为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志愿者,热心接受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办理各种法律援助案件,为经济困难的群众提供了无私的帮助。福建奥鸿律师事务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万象城三期15号楼511.512,林鸿传律师15806072491,18050270860,18050270865,qq252418776,微信15806072491。
    咨询律师
  • 福建婚姻家庭律师-许琼瑜律师
    福建泉南律师事务所 泉州市丰泽区坪山路理工学院科技楼七楼
    5.0
    帮助人数:1209
    #律师标签:有团队,涉外代理经验,办过大案,会外语,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
    159-8002-6016
    更多> #律师简介:许琼瑜律师,法律硕士,福建泉南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许琼瑜律师执业10年,在婚姻家庭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为诸多当事人争取了抚养权,曾让遭受家庭暴力的当事人成功解除婚姻关系,也曾为当事人争取认定大额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亦在返还彩礼、析分夫妻共有财产等方面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许琼瑜律师的专业为客户所认同。许琼瑜律师在执业过程中,恪守职业道德,良好的专业素质,务实、严谨的工期作风及良好的服务态度,深得客户信赖。
    咨询律师
  • 福建婚姻家庭律师-福建拓丰律师事务所
    福建拓丰律师事务所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885号1203室
    0.0
    帮助人数:86
    #律师标签:有团队,主任律师,涉外代理经验,办过大案,有政治职务,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医院工作经历,大型企业服务经验,专利代理经历
    400-8505-164
    更多> #律师简介:福建拓丰律师事务所是由具有13年执业经验的蔡加特律师创办,经行政机构批准,于2020年成立。业务立足于本地,辐射全国,专注知识产权、民商事诉讼、证券诉讼、刑事诉讼、法律顾问等领域。现拥有资历丰富的专职律师、实习律师及律师助理将近50位。秉承“客户优先、专业服务、高效专注、开放创新”的价值观,以一体化的人才培养、标准化的业务流程和信息化系统为宗旨,致力于为客户提供“调解+诉讼+仲裁+执行”四位一体的全流程服务。
    咨询律师
  • 福建婚姻家庭律师-黄龙福律师
    北京市京师(泉州)律师事务所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泰禾广场泰禾中心26层
    5.0

    来自11人评价

    帮助人数:3322
    #律师标签:涉外代理经验,会外语,有顾问单位经验
    159-0591-5440
    更多> #律师简介:专业领域:进出口企业法律风险,国际贸易纠纷法律服务、买卖合同经济纠纷、劳动争议纠纷、婚姻家事、刑事辩护等曾在大中型进出口企业任职多年,熟悉制造业和外贸进出口流程。主要研究领域为进出口企业法律风险防控,国际贸易纠纷法律服务、民商事纠纷、买卖合同经济纠纷、劳动争议、婚姻家庭纠纷等。勤勉尽职、兢兢业业,黄龙福律师立志以专业的服务水准为您提供优质而可信赖的法律服务。
    咨询律师
  • 福建婚姻家庭律师-黄传斌律师
    福建翰与隆律师事务所 厦门市湖里区双狮北路海上世界1号楼504室
    5.0
    帮助人数:473
    #律师标签:有团队,涉外代理经验,办过大案,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
    136-9699-7072
    更多> #律师简介:黄传斌律师,福建翰与隆律师事务所主任,擅长主要业务:刑事辩护、离婚诉讼、民间借贷、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公司常年法律顾问等,担任过多家政府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受到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咨询律师
  • 福建婚姻家庭律师-高峰律师
    福建融思佳律师事务所 福清市万达广场写字楼A2座1813、1815
    0.0
    帮助人数:5
    #律师标签:有团队,主任律师,涉外代理经验,办过大案,有政治职务,会外语,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医院工作经历,大型企业服务经验,专利代理经历
    180-6067-2404
    更多> #律师简介:福建融思佳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当事人的每一个案件都是他们唯一的案件,应当用心负责的办好。
    咨询律师
其他人都在看:
福建律师 福建婚姻家庭律师
  • 在离婚诉讼中,可通过法律手段争取婚姻期间公共财产。如有对方过错(如重婚、家暴、长期不良嗜好等),可能影响财产分配,法院会依法调解,感情确无可修复且调解无效时,允许离婚。离婚条件包括:一方重婚或与他人同居;施暴、虐待、忽视亲情;长期恶习不改;因感情不合分居两年以上;或其他导致关系破裂的情况。 #婚姻家庭 1231次阅读
  • 分居三年并不等于自动离婚,法律上只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当一方有离婚意愿时,可寻求组织调解或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需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调解,若感情已破裂无法修复,应批准离婚。 #婚姻家庭 1240次阅读
  • 已婚夫妇中,在以下五种情况下,一方将被认定为特定财产的个人所有者:婚前购置的私有财产,因人身伤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金,遗嘱或赠与协议明确指定给一方的财产,专供一方使用的生活必需品,以及依法规定应归属一方的其他财产。 #婚姻家庭 1237次阅读
  • 遗产分配后,如有未偿债务,先用合法遗产清偿;遗嘱继承人按比例分担剩余债务。特殊情况下,如法定继承人丧失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如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者和残疾人士)的生活必需开销需保留保障,确保基本生活。 #婚姻家庭 901次阅读
  • 遗赠人生前如有债务和余产,应先清偿税费和债务。继承人在继承遗产实际价值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但放弃继承权则无需承担。税费和债务清偿优先于继承分配。 #婚姻家庭 1350次阅读
  • 在未离婚时,与第三人有子女不能直接定为重婚罪;重婚需满足法定条件:一为再次登记结婚,二为形成类似夫妻的亲密家庭生活。除非这些情况存在,否则仅违道德不构成犯罪。法院对此类案件判定严谨。 #婚姻家庭 862次阅读
  • 法律优先考虑孩子身心发展,不满两岁的幼儿一般归母亲抚养;两至八周岁儿童监护权由父母抚养条件决定,如经济状况、个人素质、环境和亲子关系影响判决;八岁以上儿童,尊重其意愿并保护其利益。 #婚姻家庭 1184次阅读
  • 法律界对忠诚协议效力未有明确规定,司法观点分歧。合法忠诚协议需基于双方自愿、无欺诈威胁,内容符法律规定,不得干涉人身权利和婚姻抚养权,补偿金额合理,以保障配偶基本权益。 #婚姻家庭 1362次阅读
  • 代理方: 原告 结果: 胜诉
    我的价值:帮当事人获得两个孩子的抚养权。 详细案情>

  • 代理方: 被告 结果: 胜诉
    我的价值:在起初毫无证据的情况下,成功帮当事人把婚前登记在对方名下的财产认定夫妻共同财产。 详细案情>

  • 代理方: 原告 结果: 胜诉
    我的价值:婚姻家事类案件的庭前调解工作是非常重要的一环。本案的主办律师林律师在谈判时张弛有度,一切以当事人利益为先,高效地帮助当事人解决纠纷。林律师在庭前基本核实到林先生收入稳定,经济状况良好。所以可以判断我们对于抚养费数额争取有很大的空间。至此,在法官主持、律师协助调解下,双方当事人就孩子的抚养费问题达成一致意见,最终实现案结事了的良好法律效果。 详细案情>

  • 代理方: 被告 结果: 胜诉
    我的价值:法院充分听取了本所律师的答辩意见,判决原告陈某每月可探视婚生女林小某一次,探视时间为每月第一星期的星期日上午10时至当日下午15时。探视方式为原告陈某从林小某住所地将其接走并送回,探视接、送地均为孩子的住所。 探望权是离婚后父亲或母亲对子女的一项法定权利,即使原告陈某过分忽视林小某的成长,存在过错,法院也不能彻底剥夺原告的探视权。因此就本案而言,本所律师代理被告得此判决,是胜诉结果的体现。 详细案情>

  • 律师信息完善
    108项真实律师信息,助力律师筛选
  • 亲办案例丰富
    律师亲办案例一键查询,放心靠谱
  • 平台服务数据齐全
    服务信息数据化呈现,律师服务一目了然
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