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也没签合同,招聘的时候微信上跟我说无责底薪2500,试用期十天,试用期一天50,说我们没过试用期?
[律师回复] 根据您描述的情况,公司这种做法存在明显违法之处。我来帮您分析一下:首先,即使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社交软件上的薪资约定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公司单方面变更薪资标准是违法的。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约定工资的80%,且您实际工作已超过一个月,应当按约定标准发放工资。其次,试用期10天的约定也存在问题。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的才能约定试用期,且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您工作已满一个月零十天,在法律上已经自动转为正式员工。建议您采取以下措施:
1. 保存好社交软件聊天记录、考勤记录等证据
2. 先与公司协商,要求按2500元标准支付工资
3. 如协商不成,可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这种情况下您完全有理由要求公司补足工资差额。需要的话,我可以帮您准备更详细的维权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