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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厚街镇同居律师-蒋春晖律师
    广东鹏日律师事务所 东莞市东城西路金澳大厦六楼C区(市检查、中级法院旁)
    5.0

    来自21人评价

    帮助人数:1759
    133-6063-6389
    更多> #律师简介:蒋春晖律师,男,东莞资深律师,在职研究生,广东鹏日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伙人)。一九九一年取得律师资格;一九九七年取得企业法律顾问资格。执业二十五年,受聘担任百余家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承办各类案件达千余件。擅长处理刑事案件、债权债务、婚姻继承、损害赔偿,合同纠纷等各类案件。尤其,精通刑亊法律,熟悉司法机关内部办案流程,成功办理多宗不逮捕、不予起诉、免于刑事处罚、取保候审、无罪释放、缓刑、死刑改判等疑难、复杂刑案。本律师以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理念,集二十五年丰富的执业经验,竭诚为你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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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厚街镇同居律师-姜律师律师
    湖南人和(东莞)律师事务所 东莞市东城大道188号新华大厦1802室
    5.0

    来自168人评价

    帮助人数:7892
    189-2573-7372
    更多> #律师简介:武汉大学法学本科,资深律师,资深注册企业法律顾问。在从事专职律师和企业法律顾问工作期间,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办案经验。在办案件过程中,本人逻辑思维能力强,分析案件观点全面、客观,善于抓住问题的关键所在,协调能力强,特别是在参与合同谈判、案件调解、法庭辩论中,具有较强的引导性和说服力。“熟练、灵活运用法律知识合理规避风险,满足您多元化的需求,实现您的利益”是我的服务宗旨。专业领域:知识产权、公司融资、公司重组改制公司清算公司并购公司法等、刑事辩护、医疗事故、劳资纠纷以及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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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厚街镇同居律师-蓝美萍律师
    广东南天星律师事务所 东莞市莞城区旗峰路浩宇大厦九楼
    4.8
    帮助人数:524
    #律师标签:有团队,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
    137-9889-7068
    更多> #律师简介:蓝美萍,广东梅州人,广东南天星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东莞律师协会会员,法学本科毕业。在执业的期间,蓝美萍律师经手办理了借款合同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交通事故、买卖合同纠纷等案件,秉持着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原则,为当事人成功追回了借款、赔偿款、货款等等,也帮作为被告的委托人尽可能的减少款项。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商品房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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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厚街镇同居律师-冯丽珊律师
    广东旭昶律师事务所 东莞市塘厦镇花园街40号A座2楼
    5.0

    来自12人评价

    帮助人数:258
    #律师标签:有团队,会外语,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专利代理经历
    180-3333-1616
    更多> #律师简介:冯丽珊律师,毕业于广东海洋大学法学院,广东旭昶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东莞律师协会会员。在执业的期间,处理过大量的债权债务、合同事务、婚姻家庭、劳动工伤、刑事等案件。秉承着“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为委托的当事人解决各类法律纠纷,争取最大的法律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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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厚街镇同居律师-安旭律师
    广东广永(东莞)律师事务所 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元美西路8号华凯广场1006
    5.0

    来自24人评价

    帮助人数:9999+
    133-4265-5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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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厚街镇同居律师-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务所 东莞市南城区天安数码城F4栋1103室
    5.0

    来自355人评价

    帮助人数:2224
    139-2941-9720
    更多> #律师简介:谭海波律师,湖南永州蓝山人,系广东江湾律师事务所专职执业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东莞律师协会会员,从事法律工作多年,熟悉本地司法,具有扎实的法律理论基础,工作态度严谨、认真,案件胜诉率高。办理过大量各类案件,积累了丰富的诉讼和非诉讼业务实践经验。尤其擅长办理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债权债务、损害赔偿、交通事故、房地产和建筑工程纠纷、消费维护权益、劳动仲裁、商标专利侵权等法律业务。其中工伤案件及交通事故案件我们有专业团队跟踪,可以全程代理(包括申报工伤、调查、取证、伤残等级咨询、伤残鉴定、复评等。)、担任多家公司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本人工作务实、负责、严格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对待当事人以诚相待,在业务中能尽职尽责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促成当事人利益的最大化。坚持委托人利益至上、能全力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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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厚街镇同居律师-黄清文律师
    广东港胜律师事务所 东莞市南城街道体育路26号盈锋商务中心西区17楼港胜律所
    5.0
    帮助人数:629
    #律师标签: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
    156-2665-1856
    更多> #律师简介:广东港胜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长期致力于各类民商事纠纷及刑事辩护领域。尤为擅长处理疑难复杂的民商事诉讼,其对争议所涉法律关系的准确把握、对证据的有效挖掘和细致缜密的组织和安排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极好的维护了客户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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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厚街镇同居律师-蒋春晖律师
    广东鹏日律师事务所 东莞市东城西路金澳大厦六楼C区(市检查、中级法院旁)
    5.0

    来自21人评价

    帮助人数:1759
    133-6063-6389
    更多> #律师简介:蒋春晖律师,男,东莞资深律师,在职研究生,广东鹏日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伙人)。一九九一年取得律师资格;一九九七年取得企业法律顾问资格。执业二十五年,受聘担任百余家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承办各类案件达千余件。擅长处理刑事案件、债权债务、婚姻继承、损害赔偿,合同纠纷等各类案件。尤其,精通刑亊法律,熟悉司法机关内部办案流程,成功办理多宗不逮捕、不予起诉、免于刑事处罚、取保候审、无罪释放、缓刑、死刑改判等疑难、复杂刑案。本律师以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理念,集二十五年丰富的执业经验,竭诚为你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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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厚街镇同居律师-李晖律师
    湖南人和(东莞)律师事务所 东莞市南城街道东莞大道430号浙商大厦1栋3105-3106室
    5.0

    来自625人评价

    帮助人数:9999+
    #律师标签:有团队,办过大案
    135-5676-4998
    更多> #律师简介:李律师,湖南长沙人,法律本科学历。执业以来,承办过大量的刑事、民商案件,有丰富的办案经验。擅长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交通事故及其他人身损害纠纷、工伤、劳资纠纷、债务纠纷等诉讼及非诉讼法律服务。先后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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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厚街镇同居律师-胡成远律师
    广东商达(东莞)律师事务所 广东省东莞市东莞大道11号环球经贸中心主楼9楼901室
    5.0

    来自157人评价

    帮助人数:8175
    137-2451-5226
    更多> #律师简介:胡成远律师,至今从事法律工作20余年,劳动工伤赔偿,合同纠纷、债务追偿,民事案件,企业法律事务经验丰富。曾被多家知名电视台媒体报道。现为东莞市律协会会员,刑事法律援助授权律师,获得过律协一等奖,各大搜索平台皆可查询,人脉广泛。本律师认真负责,尽心尽力,无论案件大小,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您的权利,捍卫您的尊严,做最值得您信赖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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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厚街镇同居律师-郭进律师
    广东才源律师事务所 东莞市环球经贸中心1702室
    5.0

    来自26人评价

    帮助人数:9999+
    #律师标签:办过大案,高学历,丰富的专业经验
    137-1229-7006
    更多> #律师简介:郭进,男,1981年2月21日生,2006年自学法学专业于武汉大学毕业,2006年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2007年在东莞从事律师工作,2008年执业,目前东莞承办各类案件逾千件,为多家企业提供法律顾问服务。郭进律师善长自理各种疑难、复杂案件,能够为当事人提供高效、务实法律帮助,尤其在各种劳资、商务谈判领域有较为丰富的经验。郭进律师善长处理专业领域:劳动争议、经济合同、商品房买卖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保险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各种商务谈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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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同居协议的法律约束力因情况而异。若内容自愿真实、未违法违规、无损公序良俗,且涉财产分配等,则具法律义务。若严重限人身权或条款不公,则可能无效。签署前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合法性。 #婚姻家庭 1226次阅读
  • 在重婚罪被判定之后,该案件中所涉及的重婚婚姻关系将自此开始无效。经法院明确认定的重婚婚姻不能赋予其法律效力,同时,法律亦不会对其实施任何形式的保护措施。对于存在合法前一段婚姻关系的当事人而言,若双方仍然希望继续维系这段婚姻,则可通过有效的沟通和协商等途径来进行修复;然而,若双方感情已经破裂,那么他们同样有权依据相关法律规定,通过正式的离婚程序来解除这一原本的婚姻关系。 #婚姻家庭 969次阅读
  • 未办理正式婚姻登记程序而同居并育有子女者,并不必然被认定为已触犯刑法规定的“重婚罪”。然而,若在已经存在合法婚姻关系的前提下,当事人再与其他异性以夫妻名义公开共同生活,则这样的行为将构成“重婚罪”。值得注意的是,仅因同居关系并育有子女,且尚未以夫妻名义公开展示其伴侣关系,在法律层面上通常难以被判定为重婚罪。 #婚姻家庭 1117次阅读
  • 关于婚前同居期间产生的财产,通常依据如下准则进行分配:倘若该类财产系由各当事方共同出资购置而成,那么其所有权将根据各方的实际出资比例进行划分;而若某项财产仅为其中一方所独自出资购置,通常情况下将归属于该投资方;至于由两方共同赚取或者创造的收入部分,如共同经营所产生的收益等,则应当根据当事人双方的实际贡献程度进行公正合理地分享与分配。 #婚姻家庭 1047次阅读
  • 在未注册结缔婚关系的同居阶段,资产分配问题通常依据如下主要原则进行处理:首先对双方共同拥有的财富而言,若有确凿证据表明为某方私人所有,即可纳入其私人财产范围;反之,如无法证实财产的归属,将遵循共同持有原则进行处理,力求根据双方投入资金额度、社会影响力及贡献程度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公正衡量与分配。具体来说,倘若某一方购买并明确标明专供个人使用的贵重物品,那么便可自动被视为该方的个人财物。 #婚姻家庭 911次阅读
  • 证明婚姻存续期间非法同居的材料,包括双方共同居住房屋的租赁、购置等文件,可显示共同生活地点和时长;邻里、物业证词能证明长期共同生活;双方亲密照片、录像,如进出住所、旅行记录;还有通信记录,如短信、微信聊天,能反映亲密关系和共同生活内容。 #婚姻家庭 1375次阅读
  • 已婚者与第三者非法同居,请求离婚判决需提交证据:悔过书或保证书;亲密行为的照片或录像;关系异常的短信等记录;权威证人证言;共同居住的租赁合同和物业费记录等。但收集证据须来源合法,不能侵权。 #婚姻家庭 857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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