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咨询 > 找律师 > 婚姻家庭律师 > 财产分割律师
  • 财产分割律师-史成涛律师
    江苏大喆律师事务所 江苏省徐州市鼓楼区和信广场 C号楼1-805、820室
    5.0

    来自86人评价

    帮助人数:342
    #律师标签:有团队,办过大案,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专利代理经历
    158-5249-8459
    更多> #律师简介:史成涛律师,现为江苏大喆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自2010年执业以来,办理大量刑事、民商事案件,在刑事辩护,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婚姻继承、房产纠纷、损害赔偿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执业以来,秉着“信誉为本”、“客户至上”的执业精神,始终坚持“宪法法律至上、社会公平正义至上、当事人合法权益至上”的执业追求。
    咨询律师
其他人都在看:
  • 在财产分割方面,未特殊规定的私人财产不得分割,而共有财产需经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时,需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财产状况,以有利于子女抚养、尊重女性及保护无过失者利益为原则进行判决。 #婚姻家庭 966次阅读
  • 在婚姻存续期间,婚前财产属于个人所有,不因婚姻而转为共同财产。若夫妻双方未约定财产事宜,一方欲出售名下房产,无需配偶同意,只需出具产权人本人签署的卖房委托书即可生效。 #婚姻家庭 801次阅读
  • 根据法律规定,土地补偿费用是补偿被征地农民因失去耕地所受的损失,具有独特性和特定性,不同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赠与财产。因此,土地补偿费用不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配。 #婚姻家庭 1384次阅读
  • 婚前隐瞒债务不等同于骗婚,它涉及到的是财产欺诈或虚假婚姻,通常以获取财物为目的。这种行为超越了常规借贷,触及刑事法,应按其性质进行法律制裁。 #婚姻家庭 849次阅读
  • 在婚姻中,若双方以各自父母名义购置并登记的房产,所有权归属父母,非夫妻共有。离婚时,这类房产不参与财产分割,而是视作个人债务,依据财务贡献和责任划分偿还责任。 #婚姻家庭 859次阅读
  • 在离婚时,夫妇应协商处理共同财产,如协商不成则提交法院审理,依据财产状况、子女抚养权、妇女权益及无过失方利益原则做出判决。同时,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亦应依法维护与保障。 #婚姻家庭 880次阅读
  • 在婚姻关系中,继承或受赠的财产原则上视为夫妻共有,共同享有所有权。但是如果遗嘱或赠与合约中明确指定财产归某一方,则此类财产将被视为该方的个人财产。 #婚姻家庭 806次阅读
  • 判断婚前提取的股票婚后收益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取决于增值来源。如因股票自然升值,增值部分视为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配;如因个人努力经营,则收益视为共同财产,离婚时需依法分割。 #婚姻家庭 1371次阅读
  • 律师信息完善
    108项真实律师信息,助力律师筛选
  • 亲办案例丰富
    律师亲办案例一键查询,放心靠谱
  • 平台服务数据齐全
    服务信息数据化呈现,律师服务一目了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