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了解一下强制执行,我有查询到强制执行的执行费用是由被执行人支付?
[律师回复] 您提出的这个问题确实很常见,也容易让人产生困惑。我来帮您理清其中的法律关系。从法律程序来看,执行费用确实应当由被执行人承担,这是《民事诉讼法》第253条明确规定的。但在实际操作中,法院通常会先从执行到的款项中扣除这部分费用,这主要是出于执行效率的考虑。这里的关键在于:如果执行到的款项足够覆盖全部债务,那么扣除的执行费用实际上是由被执行人承担的,因为最终被执行人需要支付的总金额(债务+执行费)并没有减少。只有当执行到的款项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申请人才会实际承担部分损失。举个例子:假设被执行人欠您10万元,执行费是5千元。如果法院执行到10万元,扣除5千元执行费后您拿到9.5万元,这时被执行人实际上支付了10.5万元(9.5万给您+5千执行费),执行费确实是由他承担的。建议您在执行立案时可以要求法院在《执行通知书》中明确执行费用的承担方式。如果执行到的款项不足,也可以考虑申请司法救助或与被执行人协商分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