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手摸过,且是她自己找的我,自愿的,我有聊天记录做证,她爸要告我猥亵,我的证据可以避免我承担刑事责任吗?
[律师回复] 这种情况有可能会被认定为猥亵,证据不一定能避免承担刑事责任,以下是具体分析:
? 法律规定:猥亵罪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实施的淫秽行为。如果该行为违背了未成年人的意志,通过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就构成猥亵罪。对于不满14周岁的儿童,无论其是否自愿,猥亵行为均构成犯罪。而14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若存在强制猥亵行为,同样构成犯罪。
? 具体分析:在我国,与14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若双方自愿且未造成严重后果,一般不认为是犯罪。但你对15岁女友的触摸行为,如果其父亲控告你猥亵,即使有聊天记录证明她是自愿的,也不能完全排除你承担刑事责任的可能。因为15岁的未成年人在性方面的认知和判断能力尚未完全成熟,法律对其性权利给予特殊保护。即使她表面上表示自愿,也需要综合考虑她是否真正理解该行为的性质和后果,以及你是否利用了自己的优势地位或其他因素对她产生影响。如果司法机关认为你的行为构成了对她性权利的侵犯,即使没有暴力、胁迫等强制手段,也可能认定你构成猥亵罪。
建议你及时咨询专业的刑事律师,详细了解自己的法律处境,并根据律师的建议采取相应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