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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马鞍山同居律师-杨寒君律师
    安徽净源律师事务所 马鞍山市慈湖河路天富大厦七楼
    5.0

    来自15人评价

    帮助人数:483
    189-5555-2109
    更多> #律师简介:具有丰富的法律相关工作经验;执业期间担任多家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及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具有丰富的法律顾问服务经验。并参加法律公益服务,定期开展法律宣传,提供法律咨询,受到公众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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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马鞍山同居律师-陈婷婷律师
    安徽致臻律师事务所 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佳山路366号鸿烈大厦7层
    5.0

    来自57人评价

    帮助人数:110
    #律师标签:有团队,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
    177-5552-3077
    更多> #律师简介:陈婷婷律师,安徽致臻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毕业于安徽农业大学法学专业。从事律师执业期间办理了大量的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劳动工伤、合同纠纷、刑事辩护等案件,并担任多家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对于企业破产管理等方面也尤为擅长。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陈婷婷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陈婷婷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执业优势:能够运用专业的财务知识帮助公司、个人正确处理债权债务、合同纠纷的问题;能够从女性独有的角度来帮助当事人解决婚姻家庭纠纷;本人细心、耐心、诚心、诚信,个人素养高。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17755523077,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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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马鞍山同居律师-武磊律师
    广东卓建(马鞍山)律师事务所 和泰国际广场4栋27楼
    0.0
    帮助人数:67
    #律师标签:有团队,会外语,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
    159-0555-9855
    更多> #律师简介:武磊律师,广东卓建(马鞍山)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从事法律援助工作二十年,后成为专职律师,武磊律师做事严谨、踏实、认真,擅长办理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等多个领域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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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马鞍山同居律师-朱敏敏律师
    安徽长城律师事务所 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路生化新村1栋7层
    5.0

    来自22人评价

    帮助人数:119
    #律师标签:有团队,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
    152-1555-1985
    更多> #律师简介:朱敏敏,女,1985年1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中级律师,2013年从事律师职业至今,现为安徽长城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专职副书记、合伙人。朱敏敏律师在近十年的律师执业生涯中,曾获得多项荣誉称号:2019年3月荣获“2018年度马鞍山优秀青年律师”荣誉称号,马鞍山市司法局优秀共产党员。其任职马鞍山市律师协会信息宣传工作委员会主任,行政法与政府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安徽省律师协会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委员,花山重大事项风险评估及合法性审查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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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马鞍山同居律师-孙中旗律师
    安徽长城律师事务所 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生化新村一栋七层
    5.0
    帮助人数:70
    158-5550-8565
    更多> #律师简介:孙中旗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学院,获得法学学士学位,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现为安徽长城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合伙人,并担任安徽长城律师事务所公司业务部部长。所获奖项:曾荣获中国华东区的“第十四届华东律师论坛”论文三等奖、2016年度马鞍山律师优秀论文、第十三届马鞍山律师论坛优秀论文、第十四届马鞍山律师论坛优秀论文等;自2016年起执业于安徽长城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担任了国有企业下属公司、私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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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同居协议的法律约束力因情况而异。若内容自愿真实、未违法违规、无损公序良俗,且涉财产分配等,则具法律义务。若严重限人身权或条款不公,则可能无效。签署前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合法性。 #婚姻家庭 1226次阅读
  • 在重婚罪被判定之后,该案件中所涉及的重婚婚姻关系将自此开始无效。经法院明确认定的重婚婚姻不能赋予其法律效力,同时,法律亦不会对其实施任何形式的保护措施。对于存在合法前一段婚姻关系的当事人而言,若双方仍然希望继续维系这段婚姻,则可通过有效的沟通和协商等途径来进行修复;然而,若双方感情已经破裂,那么他们同样有权依据相关法律规定,通过正式的离婚程序来解除这一原本的婚姻关系。 #婚姻家庭 969次阅读
  • 未办理正式婚姻登记程序而同居并育有子女者,并不必然被认定为已触犯刑法规定的“重婚罪”。然而,若在已经存在合法婚姻关系的前提下,当事人再与其他异性以夫妻名义公开共同生活,则这样的行为将构成“重婚罪”。值得注意的是,仅因同居关系并育有子女,且尚未以夫妻名义公开展示其伴侣关系,在法律层面上通常难以被判定为重婚罪。 #婚姻家庭 1117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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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未注册结缔婚关系的同居阶段,资产分配问题通常依据如下主要原则进行处理:首先对双方共同拥有的财富而言,若有确凿证据表明为某方私人所有,即可纳入其私人财产范围;反之,如无法证实财产的归属,将遵循共同持有原则进行处理,力求根据双方投入资金额度、社会影响力及贡献程度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公正衡量与分配。具体来说,倘若某一方购买并明确标明专供个人使用的贵重物品,那么便可自动被视为该方的个人财物。 #婚姻家庭 911次阅读
  • 证明婚姻存续期间非法同居的材料,包括双方共同居住房屋的租赁、购置等文件,可显示共同生活地点和时长;邻里、物业证词能证明长期共同生活;双方亲密照片、录像,如进出住所、旅行记录;还有通信记录,如短信、微信聊天,能反映亲密关系和共同生活内容。 #婚姻家庭 1375次阅读
  • 已婚者与第三者非法同居,请求离婚判决需提交证据:悔过书或保证书;亲密行为的照片或录像;关系异常的短信等记录;权威证人证言;共同居住的租赁合同和物业费记录等。但收集证据须来源合法,不能侵权。 #婚姻家庭 857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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