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23号楼上3楼漏水漏到我家2楼一个房间,和其沟通不予理睬到昨天晚上更加严重,派出所介入也没有解决问题?
[律师回复] 从您描述的情况来看,这属于典型的相邻权纠纷。根据《民法典》第296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等提供必要的便利。楼上业主拒不配合维修的行为已经涉嫌侵权。具体分析:
1. 漏水问题持续恶化,说明3楼业主存在明显过错,应当承担维修责任;
2. 派出所调解未果属于正常现象,这类民事纠纷最终还是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3. 您需要立即做好证据保全工作,建议:拍摄漏水现场视频照片、记录每次沟通情况、保存维修报价单等。建议采取以下步骤:
首先可以尝试向物业或居委会申请再次调解,同时向住建部门投诉。若仍无效果,建议尽快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诉讼前记得做好证据公证,这样胜诉把握会更大。这类案件处理起来并不复杂,关键是要及时固定证据。如果需要进一步指导,可以带着具体材料来所里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