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对我们平明百姓来说是很高尚的,我们在遇到事情是可以申请他们的帮助,那么警察在遇到哪些犯罪情形时可以直接对嫌疑人先行拘留呢?

山东 - 潍坊 刑事犯罪辩护
1位律师回复

渝北区维权顾问

地区:山东 - 潍坊

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第六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2020-11-27 17:26:50 回复
其他人都在看:
潍坊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北京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
还有疑问?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3分钟快速回复!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