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夫妻共同财产在进行处分时,需要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才行。倘若只是一方签订了认购书,而此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就很可能会存在效力方面的瑕疵。
不过呢,要是相对方有足够的理由去相信签订认购书的那一方是有代理权的,就像他持有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证件,或者之前曾有过类似的行为让相对方产生了合理的信赖,那么这种情况下,认购书就有可能是有效的。
但要是事后没有得到另一方的追认,相对方就可能无法依据这份认购书来主张自己的权利了。
总之,仅仅一方签订认购书的法律效力是不确定的,必须要结合具体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判断。要是真的发生了纠纷,很可能就需要通过诉讼等方式来确定这份认购书的效力到底如何。
一般夫妻共同财产处分需双方签字,仅一方签认购书若房屋属共同财产可能有效力瑕疵,但相对方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时认购书可能有效,事后未获另一方追认相对方可能无法主张自己权利,仅一方签认购书法律效力不确定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有纠纷需诉讼确定效力。
解决措施及建议:在处理此类情况时,相对方应谨慎审查签订认购书一方是否有代理权,可要求其提供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证件等。夫妻双方也应加强对共同财产的管理和沟通,避免出现一方擅自签订重要文件的情况。若发生纠纷,应及时收集证据,如认购书、相关证件、双方沟通记录等,通过诉讼等合法途径来确定认购书的效力,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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