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设立失败时,其清算流程具备明确且严谨的规定。
(二)全体发起人对设立行为引发的债务与费用承担连带责任。
(三)这意味着,一旦出现相关债务及费用问题,所有发起人都有义务共同承担。
(四)若部分发起人先行承担了责任,那么依据法律规定,他们有权向存在过错的其他发起人进行追偿,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五)对于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发起人必须及时返还,同时还要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保障认股人的资金权益。
(六)在清算环节,要对公司财产进行全面清理,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以此清晰掌握公司财务状况。
(七)随后,按照法定顺序清偿债务,首先支付清算费用,这是保障清算工作顺利开展的必要支出;接着是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体现对劳动者权益的优先保护;再缴纳所欠税款,履行公司应尽的纳税义务;最后清偿公司债务。
(八)清偿完所有债务后,若还有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依据股东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股份有限公司则按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九)整个清算过程必须严格依照法律执行,从而妥善处理好各相关方的权益问题,确保法律的公正与权威得以彰显。
2025-04-18 07:32:1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