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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汝南县工程安全事故纠纷律师-韦朋朋律师
    河南日月星律师事务所 河南省驻马店市平舆县东皇大道1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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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帮助人数:588
    #律师标签:有团队,办过大案,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
    183-3961-5337
    更多> #律师简介:韦朋朋律师,河南日月星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法学学士、管理学学士,咨询电话:18339615337。韦朋朋律师办案细致耐心,沉着冷静,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责任心强,具备较深的法律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擅长民商事纠纷的处理以及特殊案件当事人的心理疏导,擅长领域:婚姻家事、人身损害、合同纠纷、财产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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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汝南县工程安全事故纠纷律师-陈亦豪律师
    河南瀛豫(驻马店)律师事务所 驻马店市驿城区乐山大道乐山商场(天下城店)
    5.0

    来自19人评价

    帮助人数:850
    #律师标签:有团队,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
    159-7888-6163
    更多> #律师简介:2016年9月通过法律职业资格,2017年11月5日开始执业,本科毕业,擅长婚姻家事、建设工程施工纠纷、刑事案件、劳动合同纠纷,担任数家建设工程公司的法律顾问,曾经担任大型企业(2000员工)的法律顾问团队劳动专项负责人,代理刑事案件上百件(取得不起诉、取保候审结果多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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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全事故四不放过指:1.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2.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3.事故责任人和广大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4.事故没有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不放过。根据我国《安全生产法》规定,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建设工程纠纷 1465次阅读
  • 非生产安全事故是指由于不可抗力或不能预见的不规范操作所导致的事故,比如:由不能预见或者不能抗拒的自然灾害(包括洪水、泥石流、雷击、地震、雪崩、台风、海啸和龙卷风等)直接造成的事故。 #建设工程纠纷 1135次阅读
  • 施工出现事故导致他人人身财产受到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建设工程纠纷 1158次阅读
  • 工地死人了安全员是否有责任需要根据具体事实来进行判断。如果没有尽到安全监管义务,需要承担责任。《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暂停或者撤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资格;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建设工程纠纷 876次阅读
  • 通过以下认定:1、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了重大安全事故的,则构成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2、如果上述单位虽然违反了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却没有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则按不构成犯罪处理,或对直接责任人员予以行政处罚,或按有关建筑合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建设工程纠纷 1248次阅读
  • 建筑施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责。1、建筑施工企业违反建筑法规定,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2、建筑施工企业的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职工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建设工程纠纷 859次阅读
  •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当前我国法律法规并未明确禁止建设工程领域的居间行为,居间合同原则上因属有效,居间费的收取也属合法。但建设工程的居间行为应限定在合法范围内,不得违反相关规定,否则存在合同无效的风险。 #建设工程纠纷 1203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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