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第一个月请假是否算作病假,得依据具体情形来判断。
倘若孕妇因怀孕而产生身体不适,像严重的孕吐或者出现先兆流产的迹象等健康问题,进而请假,并且经由医院诊断并开具病假条,那么这种情形便可按照病假来对待。
在病假期间,用人单位得依照病假的相关规定,给予孕妇工资等权益的保障。
然而,要是没有身体不适这类医疗方面的缘由,仅仅只是因为怀孕而想要休息,那此种情况就不属于病假。
不过呢,不同的地区以及不同的企业或许会有特殊的政策,或者存在协商的余地,像给予一定的孕期特殊照顾假等,但这并不属于法定意义上的病假范畴。
总之,怀孕第一个月请假的性质判定,要综合各种因素来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