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公司务必具备清晰明确的岗位职责说明书以及绩效考核标准等相关制度作为依据。
倘若员工确实无法胜任工作,绝不可贸然直接将其辞退。
公司应当首先对员工展开培训或者进行工作岗位的调整。
培训过程需做好详细记录,涵盖培训的具体内容、耗费的时间以及参与培训的人员等信息;调整岗位也应出具相应的书面通知等文件。
经过培训或者调岗之后,如果员工依旧无法胜任工作,公司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员工一个月的工资,而后便可解除劳动合同。
与此同时,公司还需要依据员工的工作年限来支付经济补偿金,按照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员工进行支付。
这样既保障了公司的合法权益,也能在一定程度上维护员工的利益,使辞退员工的过程更加规范、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