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辞退员工计算经济补偿等事宜中,所涉及的平均工资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指的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的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此工资涵盖了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等各类货币性收入。
倘若员工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那么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就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来执行,且支付年限最高不能超过十二年。
这一系列规定旨在明确辞退员工时相关经济补偿等方面的标准和界限,以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