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倘若包干工资里明确规定涵盖了诸如可能的加班工资等所有报酬,并且总的报酬能合理地涵盖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及可能的加班时间内完成项目任务应得的报酬,那么一般就无需再单独计算加班费。
但要是包干工资未清晰表明包含加班工资,而劳动者又能拿出证据证明存在超出法定工作时间加班的事实,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就必须支付加班费。
比如,劳动者有考勤记录等证据能证实加班行为,那么他就有权利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班费。
综上,是否需要支付加班费,主要取决于包干工资协议的约定内容以及实际加班的具体情况。
只有在协议明确约定且实际未加班,或者虽未约定但实际未加班的情况下,才无需支付加班费;反之,就应当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