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监外执行期间,怀孕流产后又怀孕的情况着实较为复杂。
监外执行乃是针对被判处监禁刑罚的犯罪人,因特殊情形而暂时变更行刑方式,让其在监外暂不执行原判刑罚的一种行刑制度。
倘若在监外执行期间出现这样的情况,依然符合暂予监外执行中关于怀孕妇女的情形。
然而,司法机关势必会加强对其的监管与审查,目的是要确认其符合监外执行的条件是真实、合法的,不存在欺骗等不当行为。
在此,建议应及时向负责监外执行监管的机关如实汇报这一状况,并且严格遵守相关的监管规定,像定期报到、接受检查等。
只有这样,才能避免因违反监外执行规定而被重新收监执行原判刑罚,确保整个监外执行过程的合法合规与稳妥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