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刑事处罚辩护专题 > 收监监外执行

收监监外执行

收监监外执行
社会的和谐发展离不开法律的保障,对违反刑法相关规定的个人或集体是需要依法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的。根据刑法的规定,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此外还有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行为人应该接受何种处罚是由其自身的犯罪情节决定的。
2024-11-22 14:47:25 已帮助1889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收监监外执行

收监监外执行,意思就是罪犯本来应该在监狱里服刑的,不过因为一些特殊的情况,就被暂时允许在监外执行。

在监外执行这段时间,如果出现了法定的那些情形,那就有可能会被重新收回到监狱里去。

通常,能监外执行的条件有好几种,像患有很严重的疾病,需要出去保外就医,还有怀孕了或者正在给自家婴儿哺乳之类的情况。

要是在监外执行期间,出现了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比如说没有遵守社区矫正的规定,或者疾病已经治好了就该收监执行,又或者犯了新的罪行等等这些情形,司法机关就有权利决定把罪犯收监。

收监的程序一般是由执行机关先提出书面的意见,然后上报给省级以上的监狱管理机关,或者是设区的市一级以上的公安机关去批准。

总之,收监监外执行就是在特定的情况下,对罪犯的执行方式进行了变更,到底要不要收监以及什么时候收监,都得根据具体的情况和法律规定来确定。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包同贺律师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
咨询律师
最新 最热
全部
更多
包同贺律师

帮助人数: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