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若有正当理由,能够在开庭前向法院递交延期开庭申请。
通常需在开庭前三天提出,然而要是碰到特殊状况,像突然患上重大疾病或是遭遇不可抗力等能对按时参与庭审造成影响的事由,及时向法院阐述情况并申请延期,这种情况下也有被准许的可能。
在刑事诉讼领域,情况也大致相似,当事人及其辩护人等因为合理原因(例如需要时间准备应对证据突袭等),在合理时间内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会依据具体情形来决定是否准许延期。
在行政诉讼中,同样秉持着有正当理由且在合理时间内提出的原则,以此来保障诉讼程序的公正与高效。
不过,到底是否准许延期开庭,最终是由法院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当事人所提出的理由进行综合考量和自由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