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监外执行得由决定机关给批准。
要是有个罪犯被判处了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要是他有特别严重的疾病,得保外就医,或者是怀孕了,又或者正在给自家婴儿喂奶,那这种情况就可以暂时让他监外执行,这时候得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来做决定。
等把罪犯交付执行之后,如果发现这罪犯有符合监外执行的条件,那就得由监狱或者看守所写个书面意见,然后上报给省级以上的监狱管理机关,或者是设区的市一级以上的公安机关,让他们去批准。
批准监外执行这件事,必须得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条件来进行,这样才能保证刑罚执行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而且,在监外执行期间,罪犯也得遵守相关的规定,比如说要定期去报告情况,得接受监督之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