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在工作时间与工作场所内,因工作缘由遭受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范畴。
像上班时进行正常工作行走、搬运物品等与工作相关的活动而致脚脖子崴伤,通常能被认定为工伤。
然而,要是因自身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比如上班时间私自打闹、进行与工作无关的剧烈运动而崴脚,一般就不能认定为工伤。
要确定是否为工伤,需由单位在事故发生之日起 30 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若单位未按规定申请,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 1 年内,可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