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外执行的条件主要是这样的:要是罪犯得了特别严重的疾病,得需要保外就医,得经过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去诊断,然后开具相关的证明文件才行;要是罪犯怀孕了,或者正在给自家的婴儿喂奶;再有就是罪犯的生活不能自理,而且适用暂予监外执行这种情况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
监外执行的程序是这样的:得由罪犯所在的监狱或者看守所写出书面的意见,接着上报给省级以上的监狱管理机关,或者是设区的市一级以上的公安机关,经过他们批准之后,就由罪犯居住地方的公安机关来执行,同时罪犯所在的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会帮忙进行监督。
在监外执行的这段时间里,罪犯得定期向执行机关汇报自己的情况,接受监督考察,要是一旦发现不符合监外执行的条件了,就得赶紧把罪犯收回到监狱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