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销标准是:一次性住院医疗费总额-起付标准-基本医疗范围外的费用-个人首先负担20%的费用)×[(75+年龄×0.2)/100]
同时,小病是不给报销销的,有个起付标准:一级医院的住院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为360元;二级医院为580元;三级医院为970元;无等级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住院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为360元。住院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按次计算,一个自然年度内多次住二级以上医院(包括门诊特殊疾病和家庭病床)的,逐次减低100元,最低不低于360元。
另外,社保金支付最高有限额,比如成都市最高支付限额就是成都市职工平均工资17279元的4倍,69116元。
以上是咸阳医疗保险如何报销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