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破产清算专题 > 破产财产范围有哪些最新

破产财产范围有哪些最新

破产财产范围有哪些最新
2024-02-24 20:09:12 已帮助2449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破产财产范围有哪些

具体范围由是:

一、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

二、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所取得的财产;

三、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包括在破产程序结束时尚未到期的、应由破产企业将来行使的财产请求权等;

四、已作为担保物的价款超过其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超过部分。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