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 破产清算 > 企业破产清算诉讼主体是谁?

企业破产清算诉讼主体是谁?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9.05 · 3561人看过
导读:公司破产诉讼清算的主体是债权人,债务人,以及破产清算小组的成员。债务到期时,债务人不能按时清偿或不具备偿还能力时,可以申请破产清算,此时债权人可以要求对债务人的资产进行重整。

一、企业破产清算诉讼主体是谁?

企业破产清算诉讼主体是债务人债权人破产清算组人员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无能力偿还的,可以自行提出破产清算申请,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公司破产清算的批准程序是什么?

1、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

2、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清理、估价、处理、分配,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民事活动,其行为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汇报工作;

3、破产财产分配。分配破产财产,由清算组提出分配方案,在债权人会上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

清算组分配破产财产前,首先应拨付清算费用,包括:

(1)破产财产管理、变卖、分配所需的费用;

(2)破产案件诉讼费;

(3)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

破产财产在优先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以下顺序清偿:

(1)破产企业拖欠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用;

(2)破产企业拖欠税款;

(3)破产债权

4、清算终结。破产财产清算分配完毕,由清算组向人民法院汇报清算分配工作的情况,并申请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终结,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进行清偿;

5、注销登记。企业破产,破产财产分配完毕,企业法人依法终止其民事行为能力,清算组向破产公司的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公司登记。

公司经营不善,是可以进行破产清算宣告破产的,破产清算的诉讼主体是债权人,债务人。但是在进行破产清算之前,需要获得人民法院的相关批准才行。成立清算组,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清算终结,注销登记是公司破产清算的主要流程。

网站地图
延伸阅读:

更多#破产清算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破产清算最新文章

遇到破产清算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