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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邀请招标适用范围

最新邀请招标适用范围
直至上世纪八十年代,国务院首次明确了一些适宜承包的生产建设项目经营项目可以实行招标投标的办法,为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2000年颁布了《招标投标法》。新世纪以来,我国城镇化进程不断提速,招投标市场也在这番工程建设浪潮中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与此同时,招投标实践中的问题也不断涌现,其中招投标纠纷的救济就是一个重要的方面。
2024-03-02 06:34:28 已帮助270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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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招标适用范围

邀请招标适用范围如下:

一是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的;

二是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

三是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的。

非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项目,由招标人自主决定采用公开招标还是邀请招标。

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邀请招标,应当经国家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批准;地方重点建设项目的邀请招标,应当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并需要审批的工程建设项目的邀请招标,应当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但项目审批部门只审批立项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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