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刑事处罚辩护专题 > 破坏监管秩序罪如何量刑

破坏监管秩序罪如何量刑

破坏监管秩序罪如何量刑
社会的和谐发展离不开法律的保障,对违反刑法相关规定的个人或集体是需要依法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的。根据刑法的规定,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此外还有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行为人应该接受何种处罚是由其自身的犯罪情节决定的。
2024-02-21 16:59:06 已帮助1546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破坏监管秩序罪如何量刑
能够构成破坏监管秩序罪的人只能是依法被关押的罪犯,即依照法定程序,经人民判决有罪并判处剥夺人身自由的刑罚,送到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刑罚的罪犯。依法被关押的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破坏、拘留所等关押场所管理秩序的,不构成本罪。构成破坏监管秩序罪是指具有下列破坏监管秩序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行为:
1、殴打监管人员的。是指用棍棒、拳脚等对刑罚执行场所的人民警察及其他管理人员实施暴力殴打、伤害的行为;
2、组织其他被监管人破坏监管秩序的。是指公开或者暗中授意、策动、指使其他被依法关押的罪犯违反的纪律和管理秩序;
3、聚众闹事,扰乱正常监管秩序的。是指策动、纠集多名被监管人闹事,如拒绝劳动、围攻监管人员、绝食等,扰乱的生产、生活等方面的正常秩序;
4、殴打、体罚或者指使他人殴打、体罚其他被监管人的。是指对其他被监管人进行殴打及身体上的折磨,或者指使被监管人对其他被监管人进行殴打及身体上的折磨。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包同贺律师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
咨询律师
最新 最热
全部
更多
包同贺律师

帮助人数: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