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销售面积的确定:商品房的销售面积即为购买的套(单元)内的建筑面积与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之和。
套(单元)建筑面积又由三部分构成:
1、套(单元)内的使用面积。
2、套内墙体面积。
3、阳台建筑面积。
公用建筑面积由两部分组成:
1、是电梯井、楼梯间等功能上为整栋建筑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
2、是套(单元)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墙体水平投影的一半。
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 第七条
套内建筑面积各部分的计算原则如下:
1、套(单元)内的使用面积
住宅按《住宅建筑设计规范》规定的方法计算。其他建筑。按照专用建筑设计规范规定的方法或参照《住宅建筑设计规范》计算。
2、套内墙体面积
商品房各套(单元)内使用空间周围的维护或承重墙体,有共有墙及非共用墙两种。
商品房各套(单元)之间的分隔墙、套(单元)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均为共用墙,共用墙墙体水平投曩面积的一半计入套内墙体面积。
非共用墙墙体水平投影响面积全部计入套内墙体面积。
3、阳台建筑面积
按国家现行《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进行计算。
4、套内建筑面积的计算公为:
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阳台建筑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