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
枉法裁判罪既遂的
量刑标准,是根据《
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
徇私枉法罪】司法工作人员
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
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
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在
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