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刑法罪名库 > 渎职罪 >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
  • 什么是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

    查看详细>>
  •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的构成要件

    (一)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仅限于司法工作人员。实际能构成本罪的主要是那些从事民事、行政审判工作的审判人员,因为只有他们才能利用职权而枉法裁判,具体包括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及助理审判员等。

    (二)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违背了事实和法律属枉法裁判但仍然决意为之。过失不能构成本罪。

    (三)客体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审判机关的正常活动。

    (四)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司法工作人员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

    查看详细>>
  • 如何认定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

    暂无相关数据!

    查看详细>>
  •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的量刑标准

    1、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司法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有以上行为的,同时又构成受贿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查看详细>>
  •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立案标准

    1、枉法裁判,致使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

    2、枉法裁判,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

    3、枉法裁判,造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财产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2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

    4、伪造、变造有关材料、证据,制造假案枉法裁判的;

    5、串通当事人制造伪证,毁灭证据或者篡改庭审笔录而枉法裁判的;

    6、徇私情、私利,明知是伪造、变造的证据予以采信,或者故意对应当采信的证据不予采信,或者故意违反法定程序,或者故意错误适用法律而枉法裁判的;

    7、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查看详细>>
  •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法条及司法解释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九十九条   第二款 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三十一条   赔偿义务机关赔偿后,应当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工作人员追偿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

    (一)有本法第十七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形的;

    (二)在处理案件中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对有前款规定情形的责任人员,有关机关应当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

    第三十二条   法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参加非法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参加罢工;

    (二)贪污受贿;

    (三)徇私枉法;

    (四)刑讯逼供;

    (五)隐瞒证据或者伪造证据;

    (六)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审判工作秘密;

    (七)滥用职权,侵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八)玩忽职守,造成错案或者给当事人造成严重损失;

    (九)拖延办案,贻误工作;

    (十)利用职权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

    (十一)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

    (十二)私自会见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请客送礼;

    (十三)其他违法乱纪的行为。

    第三十三条   法官有本法第三十二条所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   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受撤职处分的,同时降低工资和等级。

    查看详细>>

我要提问 提交

2024-05-01 07:53:00

行政案件中损坏他人财物要估价吗

最近回复:

解析:若个人财产受到他人不正当行为所导致的损失,则需根据市场对该类物品的合理定价来进行相应补偿;然而在实际情况下,若市场价格难以准确评估,那么也可借助于相关部门的鉴定手段以确定财产的应有价值。若有人蓄意或恶意地破坏公共或者私人财产,将可能面临由公安机关给予的五天至十天不等的拘留处罚,同时还可能被处以五百元以下的罚款;若情节较为严重者,则可能会被处以十天以上、十五天以下的拘留,并且可能会被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2024-05-01 07:48:00

待岗降薪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

最近回复:

解析:当事人可以依法向劳动仲裁部门提出申请。原因在于,调岗降薪涉及到劳动报酬、工作时长、休息休假、社会保障福利待遇、培训机会以及劳动保护等方面产生的争议,此类争议皆属劳动仲裁范畴。如若所涉事项并不包含上述内容,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其他情形,亦可进行劳动仲裁程序。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4-05-01 07:39:00

离职后可以以没签合同为由仲裁吗

最近回复:

解析:离职之后是可行的以未能签署合同作为依据进行仲裁的途径之一。相对于签订过劳动合同的雇员而言,并未签署劳动合同的员工离职之后可以向有关机构提起劳动仲裁,但需注意须在法律规定的劳动仲裁期限之内提交申诉。特别提醒,当提起仲裁目标一方时,该方应当自其劳动争议产生之日起算起,必须在60日内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此外,根据我国现行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仲裁的时效期为一年,即从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计算至一年内,必须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2024-05-01 07:38:00

私闯民宅被反杀判什么罪

最近回复:

解析:倘若事实情况涉及到个人未经许可擅自擅入他人住宅实施殴打的行径,那么这个行为者可能会被判定为故意伤害罪名。作为受害者,您可以选择向当地公安局报告此事件,并且公安局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此类事件进行全面的立案调查。随后,经过审查与核实,将案件递交至相关法院进行审判,以便决定是否对该行为者提起诉讼程序。通常来说,如果有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将会接受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留或管制的严厉惩罚。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024-05-01 07:36:00

哺乳期刚结束被裁员了怎么办

最近回复:

解析:当哺乳期职工被解雇时,其补偿标准按照该劳动者在单位的实际服务年限进行双倍计算,即在本企业连续工作满一年后,将获得两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金。而对于经济补偿部分,则是根据员工的工作年限来决定,每满一年即支付一个月的工资,若是服务时间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的情况,则按照一年计算;若服务时间低于六个月,则仅需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如果员工在哺乳期内遭到强制解除劳动合同,那么每满一年即可获得两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金,同时,其他经济补偿以及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方面的待遇,均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予以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024-05-01 07:35:00

农民工受伤找什么部门解决

最近回复:

解析:倘若农民工于工作场合遭受意外创伤,便可寻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协助,对该次工伤进行科学而严谨的确认。在证实为工伤之后,如若雇主未能按照法律规定为劳动者提供所需的工伤保险保障,受害者有权依法请求雇主支付相当于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经济补偿与赔付。此外,若雇主未能依照相关条款,于事故发生或被确诊患上职业病的第一时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那么在此情形下,工伤职工及其家属、工会组织均有资格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的一年之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的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2024-05-01 07:34:00

村里的征地款村民怎么分

最近回复:

解析:对于农村土地征收所产生的补偿款项,其具体分配方案如下:首先,土地补偿费用将全数划归村集体经济组织;其次,安置补助费用则归属那些在承包期限内失去土地的承包方拥有;再者,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将全数归属该物品的所有权人持有。最后,青苗补偿费用将完全由实际从事耕种作业的人士获得。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2024-05-01 07:29:00

裁员签字后发现被忽悠了怎么办

最近回复:

解析:自然是可行的,倘若签署契合之后,发现自己遭受欺诈,那么可以寻求具有司法管辖权限的相关人民法院进行诉讼,从而请求确认此份合同为无效合同,进而以此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一方当事人采用欺诈性手段,使得另一方当事人在违背其真实意愿的情况下做出的民事法律行为,受到欺诈的一方当事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对该行为予以撤销。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2024-05-01 07:29:00

仲裁被迫离职可以领失业金吗

最近回复:

解析:当然是可行的。然而,请注意在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工合同时,将无法领取到失业救济金。根据法规规定,符合领取失业金条件的情形需是非个人原因导致的劳动合同终止,即非因个人意愿解除所引发的。因此,若劳动者自行决定终止劳工合约,则并不符合该项要求,自然也无法申请失业救济金。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2024-05-01 07:09:00

行政诉讼中可以追加被告吗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最近回复:

解析:行政诉讼活动中,是允许提出申请追加被告的。在案件审理的第一审程序阶段,如果经由原告方的认可和批准,且得到相关机构的许可后,人民法院有权利依据自身权责追加或变更被告身份。另外,人民法院在选择和主张共同诉讼的当事人事项时,应当提前通知并告知其他当事人相关情况。若遇到应当被追加为被告的情况,而原告方却对此持有异议,那么人民法院则需要通知该当事人以第三人的身份参与到诉讼过程中来,除非涉及到行政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特殊情况。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没有提起诉讼,或者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第三人承担义务或者减损第三人权益的,第三人有权依法提起上诉。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2004-2022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