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应当具备以下内容:
1、出租人与承租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
2、出租的房屋面积、位置、家具等屋内设施的基本情况;
3、租金的数额、支付方式、支付期限;
4、租赁期限;
5、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6、违约金;
7、争议解决方式。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的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第七百零七条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