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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债权转让合同能否解除

民法典规定债权转让合同能否解除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2024-02-24 03:46:55 已帮助168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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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债权转让合同能否解除
债权转让合同,一旦通知债务人就生效,就不能解除。知除非受让人同意。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道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专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属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辟谣】
问:债权转让合同纠纷都由被告住所地管辖吗?
答:不是。债权转让合同纠纷,属于合同纠纷,其管辖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1、有管辖协议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2、没有管辖协议的,按照法定管辖处理,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
【提醒】
问:债权转让合同生效的要件是什么?
答:债权转让合同的生效要件是:
1、合同是依法订立的;
2、不属于根据债权性质、或者是依照其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的;
3、获得债务人同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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