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不可以继承,继承者只可以继承死者的合法遗产,死者只有公租房的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公租房不属于遗产。以下同住人可以继续租赁:本市暂无常住户口,与原承租人结婚而在该公房内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的;因居住困难等原因租赁他处住房或借住他处而搬出原承租人生前现承租公房,但户口未迁出的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