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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医疗过失行为?

麻醉医疗过失行为?
美容医疗纠纷发生后,受害者应尽快去做伤害鉴定。鉴定之后,明确受害人的损伤程度,既便于确定合理的治疗方案,也有利于加害人承认错误,尽快了结赔偿纠纷。 此外,受害者还应向当地卫生主管部门投诉。有关部门会根据纠纷的性质进行调查、取证、组织医疗事故专业委员会或法医鉴定。一旦鉴定结果出来,就会依法公正判决。试图通过私下交易了结纠纷的,可能会遗留后患。
2024-03-02 10:22:36 已帮助266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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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医疗过失行为?
临床上常用的麻醉方法局部麻醉;椎管内阻滞麻醉及全身麻醉三种。下文所述是各种麻醉方式的医疗过失的常见情形。
1、局部麻醉
局部麻醉简称局麻,是各科手术治疗时采用最多的一种简而易行的麻醉方式。局麻一般是比较安全可靠的,但也常因用药量过大,药物浓度过高,药物误入血管内等因素造成医疗过失。如大量麻醉药误注射血管内,常可引起全身麻醉药中毒的反应,急救不及时可导致患者死亡。发生中毒症状和其它不良后果时,应根据对患者造成危害的程度及事故发生的具体情节综合判断过失的性质。
对特异性体质者,用麻醉药过敏发生不良后果,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不应追究医务人员的责任,而是属医疗意外。
2、椎管内阻滞麻醉
椎管内阻滞麻醉可依据药液所到达的解剖部位与所作用的神经结构,区分为蛛网膜下腔脊神经根传导阻滞与硬膜外传导阻溃两大类。椎管内麻醉常见的过失有:因注入药量过大而发生过高平面阻滞;因操作技术不当注入药物后,未及时观察,发生全脊椎麻醉;操作中断针,折管;椎管内误注药物,将非麻醉药注入椎管;椎管内注入过量的血管收缩剂;操作中未按无菌技术原则造成感染;疏忽椎管内麻醉的禁忌症,包括脊椎结核、病理性脊集骨折、脊椎部位癌的转移、脊柱畸形、背部皮肤细菌和真菌的挟染病灶、血压过低或过高的患者等。
硬膜外麻醉时,腰穿针穿透硬脊莜,药物误注入脊髓腔,将造成全脊髓麻醉的严重后果。一旦发生这样的事故,就要全力抢救,如抢救不得力,造成患者死亡应属责任或技术事故。
3、全身麻醉
全身麻醉给药途经有两种:一是由呼吸道吸入给药。二是静脉内注射给药。全身麻醉常见的医疗过失有以下几种:全麻用药量过大,麻醉过深,造成不可逆性的复苏;全麻手术后患者未复苏,或复苏不完全,呕吐物吸入气管引起窒息死亡,或造成吸入后引起肺炎等,是全麻过程中及麻醉后常见的过失;使用麻醉机全麻技术操作中,误接插管,麻醉机活瓣失灵,手术前未行常规检查而造成患不良后果;静脉麻醉药误入动脉内可造成肢体坏死等严重后果;吸入性全麻药物(开放点滴时),灼伤患者眼睛、咽喉,上呼吸道等造成的不良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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