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医疗救治结束后可以进行伤残鉴定。
一、做伤残鉴定所需要的材料如下:
1、劳动行政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通知书。
2、因工伤残等级鉴定表。
3、伤病情材料原件,包括:入院急诊病历、住院病案、书面检查报告、出院证、出院小结、病历本、病情诊断证明书等。
4、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如果符合工伤的,还可以进行工伤认定,认定程序如下:
1、申请,单位应当在一个月内提出申请认定,单位不提申请的,劳动者在一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调查,劳动保障部门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
3、认定,一般于60日内作出认定。
三、伤、残鉴定是指伤后伤残程度鉴定。伤、残鉴定的范围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一般由司法部门(比如交警队、派出所、法院)根据医院提供的相关入院记录或委托伤残鉴定机构做相应的残疾鉴定。
总之,伤残鉴定一般在治疗结束后进行。如果符合工伤条件的,可以进行工伤认定,伤残鉴定一般是由司法部门根据医院提供的相关入院记录或委托伤残鉴定机构做相应的残疾鉴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