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因快递业务引起纠纷需要到法院起诉快递公司,应准备以下几方面的证据:
1、证明起诉人与快递公司存在法律关系。(如:快递单据)
2、证明快递公司侵害了起诉人合法权益。(如:损坏物品的发票、实物)
3、证明快递公司存在过错或者自身不存在过错。(如:发收货凭证)
二、起诉时需要递交给法院的材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六条 当事人提出起诉、自诉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起诉人、自诉人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起诉人、自诉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交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能提供组织机构代码的,应当提供组织机构被注销的情况说明;
(二)委托起诉或者代为告诉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代为告诉人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
(三)具体明确的足以使被告或者被告人与他人相区别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等信息;
(四)起诉状原本和与被告或者被告人及其他当事人人数相符的副本;
(五)与诉请相关的证据或者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