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公司或者其他组织作为合同当事人时,其体现民事行为能力的方式之一就是以加盖印章进行。采购合同上只盖了章,而没有经办人员签字时,签订合同的行为属于这个公司或者其他组织的单位行为,采购合同就属于有效的合同。
2、《民法典》规定,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并没有法律规定,签定合同必须盖章加签字才生效。但在合同中如规定,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或盖章并签字后生效,如合同只是盖了章,没有签字,合同就没有成立,没有法律效力。
3、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合同生效时间】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