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法典》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也就是说,在女方分娩后一年之内的哺乳期中,2、男方是不能提离婚的,但女方照样可以提离婚,可以选择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
如果选择协议离婚,首先要对财产处理、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签订离婚协议,然后再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
如果选择诉讼离婚,则需要到去。
3、《民法典》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