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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间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的含义

1、夫妻间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是指:民法典规定夫妻间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同时在法定继承中,配偶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对于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配偶一方是可以继承的。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一条
  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最新修订:2024-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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