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务人员告知义务的具体内容包括:
1.医疗机构的医疗水平及设备技术状况方面的情报。例如,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医疗资质、医学专长,包括医疗机构的等级、类别、专业特长,医务人员的职称、学术专长、既往医疗效果等;
2.患者的病情状况。 例如,患者所患疾病的名称、病因、病理、病情发展情况、需要采取何种治疗措施以 及相应的后果等;
3.诊疗护理方案情况。
例如,患者所患疾病的诊断方案、可能 采用的各种治疗措施的内容、通常能够达到的效果、可能出现的风险等;医疗机构 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时,应当尽到特殊说明义务;
4.告知替代方案,是指一旦预定的诊疗方案无法采取或者失败,而应当采取的补救方案或候选方案;
5.转医或转诊提示情况。